学院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参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公司产品规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等有关规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制订。
学院于2018年11月8日与2018年12月21日两天分别在屏风校区7801办公室、雁山校区03324会议室召开艺术硕士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参加艺术硕士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的有公司党政领导、全体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管理人员。
在论证会中,首先学院负责人就学科特点、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和培养环节等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与学院领导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对培养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本次艺术硕士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科学合理制定艺术硕士公司产品方案。最后,学院领导对会议作出总结,明确2019年硕士公司产品重心工作,加强团队建设,进一步推动学院“双一流”建设。
责任编辑:李贵龙